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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宁德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1206 发布时间:2021-06-05

宁 德 市 民 爆 物 品 行 业 协 会

宁爆协〔2021〕09号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开展2021年宁德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驻宁涉爆作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宁安办2021-25号)文件精神,落实今年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宁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工作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市各涉爆企业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开展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爆物品行业协会的宣导作用,要认真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宁德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市民爆物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和福建省公安厅近期开展民爆企业“双随机抽查”活动,开展本企业《2020年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査大整治工作方案》回头看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防盗防抢、防地灾和消防演练,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员工大学习、大讨论、査隐患、督整改、促安全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为迎接今年建党百年做出努力!

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活动时间安排:根据宁德市应急安全管理局文件要求,整个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安全月活动情况上报到市安办汇总。

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做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人,对所在单位分支机构进行活动指导。具有法人单位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均应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全程参予本次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活动方案制定和落实。

开展活动动员宣传: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要求,带领本单位员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要做到分工明确、指导有方、保障到位,在室内动员集中学习要有内容和照片,在开展户外宣传的办公楼、储存仓库、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要悬挂安全月活动标语并拍照归档。

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发挥班组长、技术人员专业作用,按照市安办要求推进企业“九个一”,开展安全、消防、防盗抢演练,广泛发动全体员工査找身边隐患,激励员工争当安全隐患“吹哨人”作用,结合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汇集所有隐患,及时对各项隐患整改、整治到位。

健全活动档案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完善业内档案健全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安全专项主题活动,从成立领导小组到分工合作要有红头文件授权、从宣传动员到排査整改要图文并茂,做到计划方案可行性、活动主题明确性、落实措施有效性、巩固提升扎实性、保存档案完整性,并将整个安全主题活动毎个环节内容归纳装订为胶装本。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