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058 发布时间:2020-02-14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宁爆协〔2020〕05号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爆破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高峰时段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省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要求,现将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体要求,疫情期间民爆物品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购买,尽量减少从省外购买、运输入宁。
二、复工的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爆破作业人员体温监测,发现异常的应及时组织就医并报告情况。
三、全面梳理湖北籍、温州籍爆破作业人员信息,落实目前所处地区、健康情况,劝其暂缓返宁。
四、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及时报告复工情况,加强储存库治安防范和爆破作业现场管理。
五、关注爆破作业人员思想动态,加强心理疏导、人文关怀,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发现思想波动人员,及时报告并停止其接触民爆物品。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