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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2020年度团体会员费的通知

点击数:1558 发布时间:2020-07-20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宁爆协〔2020〕14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缴纳2020年度团体会员费的通知

各理事、监事、会员单位:

协会成立至今得到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提升民爆物品行业协会业务管理,保证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章程》规定上年度缴纳的会员费已经到期。经协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度团体会员费从即日起开始缴纳,请各理事长单位、监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通知本单位财务做好会员费缴纳安排。现将交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 缴费标准:1.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监事,名誉理事长和名誉副理事长单位年度应缴纳的会费为15000元;2.理事单位年度应缴纳的会费为8000元;3.会员单位年度应缴纳的会费为5000元。
三、缴费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自接到通知之后,参照上年标准缴纳2020年度会费,缴纳会费的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汇款,请注意填写单位名称和用途,以便开具发票。

账户名称: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账号:13101010010024102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联系电话:0593-2803116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