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点击数:2061 发布时间:2018-09-05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关于转发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
“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爆破作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推动落实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市局决定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将违反民爆物品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爆破作业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现将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宁公综【2018】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