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宁爆协〔2019〕02号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随着春节即将临近,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18〕2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宁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会议精神,为了确保全市民爆物品管理不出任何疏漏,各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节日放假和工程结算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爆物品节日期间安全管理落实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思想意识
春节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企业员工易产生安全思想松懈麻痹的情况,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风险增大,因此各民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省公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一级查一级的监督检查机制,逐级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民爆企业应加强重点部位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足配齐值班人员,坚守春节期间公司领导带班制,严格落实每1个小时巡逻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储存仓库值班方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备;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出库、入库等全过程安全管控,做到销售手续、登记规范完备、物品流向清晰准确、产品交接把控严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库存产品的流转速度,减少库存量,严禁超量存储;要加强民爆物品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犬防、物防”,尤其是健全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发生;所有值班人员应具备及时科学有效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措施有效、反应迅速,确保我区民爆行业安全稳定。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复工的有关工作
春节长假期间,各民爆企业一定要认真加强企业停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在停产前,要严格落实停产安全保障措施,对所有生产设备设施要进行彻底的检查,做好残留物料的清除;在复工前,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的施工现场和储存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组织生产。
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树立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以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