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通知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宁爆协〔2019〕04号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通知
各涉爆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7】140号)的通知,落实2019年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爆破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御能力。本协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将该项任务采取全市民爆行业统一与大地、财保和太平洋三家保险公司进行多次商议,特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召开高危行业专题召开研讨会,将优惠方案报送总公司获得批准,最终认定太平洋保险公司所制定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该方案分为三个档次供企业自主选择,统一向宁德市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如需参加雇主责任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前题下增加雇主责任险。
一、最低档次保险方案参考:(详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附件)
(一)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30万/人;
2.意外医疗1万/人;
3.搜救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人;
4.法律费用(免费):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以人身
伤亡累计赔偿限额的20%。
5.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其中人身伤害80万+财产损失20万);每次事故每人死亡赔偿限额30万元(含意外医疗3万),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
(二)费率:
1.非现场内勤管理人员每人保险费280元;
2.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现场安全员、技术员、危货驾驶员、押运员)每人保险费410元;
3.每个企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2200元。
(三)注意事项
全员记名投保
一、请各涉爆单位全员分类统计,本单位非现场内勤管理人员和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现场安全员、技术员、危货驾驶员、押运员)的参保人员名单并上报协会,由协会统一将投保花名册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二、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附:《(最新方案)宁德市爆破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计划书》(20190304)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