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安局《关于集中录入民爆物品储存库信息》的通知
点击数:1585 发布时间:2019-06-04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宁爆协〔2019〕12号 签发人:张锦光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安局《关于集中录入民爆物品储存库信息》的通知
各爆破作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库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超量储存等问题,公安部三局部署对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储存库管理功能进行全面升级。现将福建省公安局《关于集中录入民爆物品储存库信息的通知》,以及相关操作流程说明《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库房管理用户(公安)》、《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库房管理用户(企业)》和《全省民爆物品储存库库区库房统计表》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关于集中录入民爆物品储存库信息的通知》
2.《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库房管理用户(公安)》
3.《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库房管理用户(企业)》
4.《全省民爆物品储存库库区库房统计表》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