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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点击数:1831 发布时间:2018-09-05


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

 

 

 

关于转发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

“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爆破作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推动落实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市局决定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将违反民爆物品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爆破作业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现将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宁公综【2018】323号)